1、監獄領導班子架構:從上到下分別設監獄長、政委、副監獄長、副政委、工會主席、政治處主任、有的監獄還設有總工程師;
2、下屬部門:
(1)監區(各業務、職能科室)級的職位:監區長(科長)、政治教導員、副監區長(副科長)、副教導員,最后才是分監區級的(含股級)職位:分監區長(股長)、政治指導員、副分監區長(副股長)、副指導員。
(2)各科室有獄政管理科,刑罰執行科、教育科、勞動改造科、行政后勤科等等負責各項日常工作,并根據關押需要,設立各監區。監獄的管理人員就是通常說的獄警,屬于國家公務員序列。分監區(中隊)的警力按規定不少于所服刑人員的8%;
3、我國監獄各級還同時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機構,監獄級設黨委,職位有黨委書記、副書記、委員若干,黨委書記即為監獄第一責任人;監區(科)設黨的支部,職位有支部書記、副書記、支部委員若干,同時支部書記也是該單位(部門)的一把手。各級黨內職務一般都是由該級別的領導兼任的,黨委書記也可是專職的。
拓展內容:
1、監獄警察
根據《人民警察法》第二條規定,我國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、國家安全機關、監獄、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。
根據我國《監獄法》、《人民警察法》的規定,監獄人民警察主要由以下人員組成:
(1)各級監獄管理機關的公務員;
(2)監獄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公務員;
(3)各類監獄科研和教育機構的研究人員和教學人員。
2、我國監獄的改革和制度的現代化.是由1865年的上海租界開始的。英國駐上海領事在租界內成立了“領事法庭”,并在廈門路建立了法庭監獄(20世紀初,改建為提籃橋監獄設施精良,時有“東方的巴士底獄”之稱),負責英國在華僑民的司法處理和犯人監禁,從而把西方先進的司法程序和監獄管理制度引進了中國。
我國監獄警察制度相對完善。全國共有監獄681所,在職監獄人民警察30萬名。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人民警察隸屬于司法部,并非隸屬于公安部。但監獄警察的著裝與公安系統基本一致,在胸章有“司法”兩字以示區別,并且監獄人民警察的警號為7位數,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警號為6位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