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部人事檔案集中管理
2024-03-13
干部人事檔案是指由組織部門為考察、選拔、任用干部而形成的材料總稱。根據其載體和形式的不同分為紙質檔案、電子檔案和實物檔案等類型。無論是哪種類型的檔案,都應放在具有干部人事檔案管理職能的機構或單位進行集中統(tǒng)一管理。
一、目的
1.便于查閱:將個人的人事檔案存放到人才交流中心后,需要使用時可以到人才交流中心調取,并且在人才交流中心會有詳細的保存情況以及個人信息,方便查詢。
2.便于保管:將個人的人事檔案存放至人才交流中心后,會由專業(yè)人員對檔案進行整理與維護,避免因個人保管不當造成丟失的情況發(fā)生。
3.便于監(jiān)督:將個人的人事檔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后,可以通過查看檔案來了解本人的工作表現及政治思想等方面的情況,以便于對其進行監(jiān)督。
4.便于考核:通過查閱個人的人事檔案,可以了解到個人的表現情況,對于以后晉升職稱或者調整工資方面有一定的幫助作用。
二、意義
1.規(guī)范性:將個人的人事檔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后,有利于人事檔案的規(guī)范化管理,避免出現檔案混雜的現象。
2.保密性:將個人的人事檔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后,可以更好地保護個人隱私,防止泄露個人機密信息等情況的發(fā)生。
三、內容
1.學歷證明:包括畢業(yè)證書、學位證書、各種獎勵證書等。
2.工作經歷:包括工作起止時間、工作崗位名稱、主要業(yè)績等。
3.政審材料:包括個人簡歷表、入黨政審材料、政審結論等。
4.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:包括申報表、評審材料、聘文等。
5.獎懲情況:包括受表揚、嘉獎、記功、立功等獎勵情況;受到通報批評、警告、降級、留職察看、開除等處分情況。
6.出國境審批材料:包括護照復印件、簽證復印件、出境記錄等。
7.配偶子女情況:包括結婚證、離婚證、死亡證明書、獨生子女證、出生醫(yī)學證明書等。
8.其他材料:如黨團關系轉移手續(xù)、戶口遷移證、人事調動通知單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