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慧監獄是指運用信息技術支撐的監獄管理新模式、新手段和新業態。建設智慧監獄的工作機制包括組織保障機制、工作運行機制、監督考核機制等。
一、組織保障機制
1.成立領導機構:監獄應成立由主要領導牽頭的智慧監獄建設領導小組,并設立辦公室作為常設辦事機構,統籌協調智慧監獄建設各項工作。
2.組建專業隊伍:監獄要根據智慧監獄建設需要,配備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,負責信息化項目實施及日常維護等工作。
3.明確職責分工:監獄各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能分工,積極配合智慧監獄建設工作,確保按時完成任務。
4.落實經費保障:監獄在智慧監獄建設過程中所需資金,應當列入財政預算并予以足額保障。
二、工作運行機制
1.制定發展規劃:監獄應當結合實際,研究提出本單位智慧監獄建設總體發展目標和發展規劃,明確階段性工作任務和時間表,定期對智慧監獄建設情況進行總結評估。
2.開展需求調研:監獄應當深入調查研究,全面了解掌握本單位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現狀,梳理業務流程,分析存在問題,明確具體需求,為下一步推進智慧監獄建設提供依據。
3.確定實施方案:監獄應當按照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,編制詳細實施方案,合理布局硬件設施,科學設計軟件系統,細化操作步驟和時間節點,確保智慧監獄建設順利進行。
4.推動信息共享:智慧監獄建設完成后,監獄應當建立健全各類信息系統之間的數據交換標準,實現各業務系統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,提高監管效能。
三、監督考核機制
1.建立績效考評體系:智慧監獄建設完成后,監獄應當建立完善績效考評體系,加強對智慧監獄建設工作的考核評價,將考核結果與相關工作人員的晉升任用掛鉤。
2.強化監督管理:智慧監獄建設期間,公安機關應當加強督導檢查,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,確保智慧監獄建設規范有序進行。
3.開展驗收評估:智慧監獄建設項目通過初步驗收后,監獄應當委托第三方技術機構開展綜合評審,出具評審報告。經綜合評審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